You rewrite with your head.
The first key to writing is to write.
Not to think.
這一篇網誌我是參考電影裡Forrester說的這段話去寫。剛開始真的很難下筆。就像自由書寫一樣。我覺得現在寫的東西就亂無章法,但卻有莫名的真實感。我想試試看。我突然覺得沒有中文的打字機真的很可惜,聽到電影裡用英文打字機敲出「喀嚓喀嚓」的聲音,覺得很舒服。光是聽到敲鍵盤的節奏就讓人文思泉湧。但話說回來,要發明中文的打字機也真的有技術上的難處,因為英文的書寫方式是由單字母組成,而中文的書寫則是用單字組成詞,相同的音就有數十種書寫方法。
只要是我喜歡的電影我都會看三次以上。一如往常,這部片我看了至少四次,每一次都很感動。感動的部份在於電影給我的「希望」。曾經,我認為自己是個能寫字的人,未來能以寫字為生。但不知道從什麼開始,這想法已經從腦海中消去。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才華,我在寫作上面從沒得肯定,但我也沒有參加過任何比賽就是。但每看這部片總給我一點「希望」,好像只要努力地寫,按照大師的方法我也能寫好文章。但寫作真的需要天份。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要打什麼。
我突然想起了〈壁花男孩〉的查理。想要寫,自然必須喜愛閱讀。
我總在想是否因為自己對太多事物都感興趣,所以一直沒辦法專心做一件事,也自然無法做好一件事。但後來看到電影裡面的William也是對棒球和寫做一直很感興趣,是不是不一定每個人只專精一件事,可以有一件以上的興趣?或是其實一個人在某一件事上專精,但仍可以對其他事物感到好奇和興趣?
我希望是這樣的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我會很開心的。好像我也有機會專精寫作一樣。
主角Wallace是一個天賦異稟的黑人男孩,他讀了很多書,見識廣博,也很有自己的想法。年紀輕輕的他才16歲,當然也有未來上的煩惱。關於自己將來怎麼走,十分不清楚。我看著電影刻劃的他,不自覺地把自己投射進去了。這樣好像很自誇或自戀,但是我想像自己是他,因為我能體會他的感受。因為自己的身分所以被他人寄予某種特定的期待或是想像。黑人就應該很會打籃球,應該很窮,應該不會寫字。同性戀應該就很容易染上愛滋,應該都是男人婆娘娘腔,應該有病要低調。雖然這些想像和你是同性戀或是黑人一點關係也沒有。
〈決戰時裝伸展台〉是一個得過艾美獎的時境節目,每一屆都有許多才華洋溢的設計師藉由服裝設計競賽。記得某季中某位設計師曾在造型的設計上有了瓶頸,她擔心自己的設計和其他設計師方向不同。
導師Tim就這樣對她說。
Difference makes the world beautiful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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